臨汾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 張玉萍) 5月21日至22日,我市召開2020年二級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審會,對來自全市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的調解員進行等級評定。
為確保等級評定工作公開公正公平,市司法局首次創(chuàng)新采用電子評審的方式,成立了由局長、副局長、人民調解指導管理干部、縣(市、區(qū))司法局股室負責人、政協(xié)委員、人民監(jiān)督員、律師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組成的評審委員會。并嚴格制定了評審流程,逐項細化了評審項目、評分細則,并從工作年限、調解能力、案卷制作、累計調解糾紛數(shù)量、調處成功率、獲得表彰榮譽等多方面,采用百分制方式,對調解員進行綜合評定。申請評定的調解員由各縣(市、區(qū))司法局推薦,共有來自全市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的調解員45名。經評審委員會嚴格評定,共有33名調解員符合二級人民調解員條件,通過評定。評定結果將在市司法行政網(wǎng)和市司法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。
此次對全市人民調解員進行等級評定,進一步激發(fā)了人民調解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,調動了人民調解員的積極性,對于提升全市人民調解員工作能力、促進人民調解工作規(guī)范化和隊伍專業(yè)化建設都起到了推動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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