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汾新聞網訊 2016年,市財政局通過“三個明確”舉措,落實農村“第一書記”補助經費,為其充分發(fā)揮脫貧攻堅“主力軍”作用提供了堅強的物質保障。去年,該局“第一書記”補助經費支出共計約475萬元。
明確底數,掌握情況。該局協(xié)調相關部門,對我市選派的農村“第一書記”的基本情況、所在單位和工作經費進行調研了解,并建立了補助經費保障檔案,做到了底數清、情況明。
明確標準,全額保障。市本級每名農村“第一書記”每天的補助標準為120元,2015年選派農村“第一書記”135名,市本級財政負擔102人,補助費用支出約208萬元;2016年有83個單位增選133名農村“第一書記”,費用支出共計約475萬元。
明確職責,及時發(fā)放。市財政局每年1月10日前將相關工作經費預導入市直單位資金支付系統(tǒng),市直農村“第一書記”派出單位嚴格依據由村、鄉(xiāng)鎮(zhèn)和組織部門層層審核的“第一書記”考勤表,按照在崗一天補助120元的標準及時辦理報銷手續(xù),確保農村“第一書記”的補助經費及時、足額發(fā)放到位,解決“第一書記”駐村的交通、伙食、通訊、取暖等實際問題。(郭新民 陳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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